靓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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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美女-如烟花般灿烂的人

2024年05月09日 靓嘟嘟

第一章,不错,心动了

一阵刺耳的警报声响打破了整个机场的井然有序,熙攘的人群顿时混乱起来,男人女人们的尖叫呼唤此起彼伏,一团乱仗,逃生的本能反应让这些人群使出了全身解数。然而黑皮肤白皮肤的工作人员似乎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仍旧坚定岗位,长大了嘴,似乎在用力地指挥什么,想要制止这群旅客的骚乱动荡,然而于事无补!

直到广播里用C国语言及国际用语轮流播放一段语音,现场才得以控制——原来是个小地震,伤不了人也毁不了建筑,只是可能会让你放在茶几上的杯子突然摔下来……还有,正飞往C国首都的飞机不降落了!航空公司不敢跟急着上飞机的旅客打这个赌:赌今天C国首都4.2级的地震已经是顶峰,不会再升。

那就代表着,我将会待在这里又一个晚上,等待航空公司为我们安排的明天的行程。

我实在不想承认C国首都是一个国家的首都城市,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媲美这个地方的脏乱差——目之所及,是成堆乱放的垃圾和衣衫褴褛的城市居民。这里地震飓风战乱频发,人们早已无心建造家园,吃饭和活着是唯一的生存动机。C国的贫穷除了它多年被殖民地的因素外,飓风、地震、瘟疫也是主要原因。我实在想不明白,他抛却自己的妻儿老小,为了一个女人只身来到这个国家,他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最终身首异处,只留下一块戴在断臂上的手表?

他随着那辆大巴车在炮弹的烟火中灰飞烟灭,那辆大巴车正打算带着他去见他的情人——他的情人和他在一个医院工作,外科医生,在维和部队救死扶伤,却也终究救不回他那一具躁动不安的肉体。大使馆打来电话让我们认领遗体的时候,我的母亲差点晕厥过去,她终究是爱他的,尽管他的身和心早已厌倦了一成不变的和平安定的日子!

现在我的背包里放置着一只装有他那半截手臂的骨灰盒,它安静地躺在那里,只能由我控制,随我来去。我转了转曾经属于他的手表,如今戴在我的手上,时间不早了,必须找个安全干净一点的旅馆过夜,明日才好早点出发,赶上飞机。刚刚出关卡,机场外的音乐队伍便奏起音乐来,本地人穿着鲜艳的衣服,用他们传统的乐器演奏,边唱边跳,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

碾转了许久,一个D国人模样的机场工作人员给我推荐了机场附近的一所旅馆,D国 人开的,比较安全,距离也不远,打个车二十分钟左右就可以到。更重要的是有许多D国人经常出入那家旅馆,那里是D国人聚集地,D国 人的漂泊渡口。

等我赶到旅馆时,天已经黑定,旅馆不大,两层楼高,临街一排四五扇窗户,里面应该还有一排,走廊式对开构造。旅馆一角摆放着一台发电机,正轰隆轰隆运转着。旅馆刷着蓝色漆,城堡造型,窗户是圆扇形,大门也是拱形的地中海建筑,大厅里有很多街头艺术涂鸦。门头用霓虹灯挂着旅馆的名字:moonbeam Hotel。我无心去欣赏旅馆的花花草草,现在只想睡个整觉,明天好踏上回国的旅途。

前厅接待的是个D国人,穿着黑色背心,皮肤晒得黝黑,扎着个小辫,嘴一张一合一边腮帮子鼓得老大,嚼着口香糖。

“靓女!住店吗?全满了”前台操着一口D国沿海的语言,漫不经心地说道。

心里一阵失落,这个点,外面黑黢黢一大片,再去找酒店旅馆即不安全也不好找。

“我就在沙发上坐一晚也可以,拜托了,这个点,如果再去找真的很不安全。D国 人嘛,互相照应一下好吗?”我面露难色,可怜巴巴地央求他。

见我这样,他略为难,手里把玩着一个类似罗盘样的小物件,思索片刻,突然改口道:“这样子,看你也是D国 人,这么远来到C国,我们二楼还剩一间房,不过平时不给客人用的,都是拿来放东西的。你要是不介意,可以在里面待一晚,总比沙发上面强,这个点的C国首都,出去再找旅馆,确实不安全,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可是,房间费用必须原价照给哦!”说罢,一只眼斜着看我,等我反应。

“没问题!”我回答得很爽快,他倒是怔了一下。

前台领我上了楼梯,走到最里间的房间。这边房子都有些年头了,不太新,最里间那房子用铁链锁着的,想必平时放置东西,担心客人闯入。开了锁,一股尘封许久的味道扑鼻而来,里面一张单人床架,床脚立着四脚小柜,床周边铺了一层绒布毯子,毯子上面绣着异域风情浓厚的花纹图案。窗帘是黑绒布,把外面的光线遮得严严实实。不过好在有单独的卫生间,我走近里面转了转,透着暖黄色的灯光,扫视了一番,墙上挂着一副壁画——《最后的晚餐》印刷海报,墙壁也是暖黄色。地方虽然简陋,但起码是个安全可靠的地方。

“这是什么?”我在床边一人高的墙上发现了一个弹珠大小的洞,我担心这个孔会给我带来安全隐患。

“以前用来挂衣服钻的孔,不过你放心,靓女,不会有人过来看你的,大不了我给你用东西塞上。”说罢,他在房间床头柜翻了翻,找来钉子小锤和一块木板,开始对小洞作业起来。

待前台完工后,他留给我一个满意的微笑,便转身带上门,离开房间。现在,只剩下我一人,坐在床上。我的手上仍旧戴着他的手表。

脑海中关于他的记忆突然奔腾起来……

小时候,我总爱骑在他脖子上,揪着他的耳朵当马儿骑,他也很乐意陪我玩;每当我做错事他总会第一时间来安慰我,记忆中的他总是最温和的一个人。可这些零碎的关于父亲的记忆,终究在我十二岁那年截止,十二岁那年,他爱上了和自己同一医院的医生,从此这两位医生的婚外情故事轰轰烈烈地展开了。为了他那飞蛾扑火般的爱情,他和我母亲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他一点都不爱我的母亲,却依旧和她生活在一起,用冷暴力维持着他们的关系。后来,我长大了,他终于向母亲提出了离婚,母亲不同意他的离婚申诉,他就干脆不回家!

这样一位‘专情’的父亲,去年他的情人被派到维和部队,前往C国医疗部门。当然,我的母亲做了一些手脚,联合我的外公也就是他们医院的院长给那个女人找了个好去处,可谁会想到我的父亲后脚就要急着申请去C国。最终拗不过父亲的固执,我母亲同意放手,也算放自己一条生路。让她的父亲——院长,同意他的申请。

出发前,我们一家这么多年来人头一回吃了一顿齐齐整整的晚餐,饭桌上,他告诉我:“不管我身在何处,你都是我最爱的女儿!”

去他的最爱的女儿!

这一去,就是永别,这一顿饭,就是最后的晚餐。

不知何时,泪水划过我的脸颊,想来也是可笑,从我接到他的死讯,到我为他整理遗物,一直到此刻,这竟是我第一次身为女儿为自己的父亲去世而哭泣。想必是这样的父亲不值得我的眼泪吧,所以晚一点来算是对于这一声“父亲”的尊重!

我伸手狠狠擦干了脸颊的眼泪。

敲门声突然响起。

“谁?”

“是我,给你送被子”

前台抱着一床席子和薄被进了房间,给我铺好,说道:“忘了告诉你,每天晚上六点到八点是发电机的运转时间,所以抓紧时间洗漱哦!”。

异国他乡,才感慨起来同胞的好。

白天太累了,刚躺下,就迷迷糊糊地做梦。梦见了父亲的笑容,父亲的断手臂,浑浑噩噩一大堆。

“谁?”突然觉得门外又有人在敲门,我本能地大声呵斥。

门外鸦雀无声。我看了看手表,12点整,兴许是白天太累了,精神恍惚。我翻了个身,朝窗户那边侧身躺去,迷迷糊糊又睡着了……似乎又做梦了,又似乎是真实发生的事。窗户那边有人!

“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是前台吗?”我向那个身影问过去。

那个影子也不回头,天太黑,看不清楚面容,只能依稀见一点轮廓。我看了看时间,怎么还是12点整,难道刚刚并没有睡过去?

“我在柜子里放了一样东西,你明天回国的时候,别忘了带走。”那个身影说。是个男人的声音。

“送给我的吗?你是谁?为什么要给我?是什么东西?”我很纳闷,我与他素不相识,他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给我东西。还有,他怎么会有我房间的钥匙?难道他是抢劫的,和前台勾结一起?

我正想爬起来问个仔细,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动弹不得,仿佛浑身被灌了铅一样沉重,想要大声呼救,嗓子里却像是被什么堵住一般,呼唤不得。

正在挣扎之际,一个冷颤打来,忽然我就醒了……原来是一场噩梦!吓了一身虚汗,再一看时间,已经五点多了。可是这个梦太真实了,让我甚至有些怀疑,他究竟是不是梦?为了解除怀疑,我决定拉开抽屉一探究竟。

当我颤抖的手去拉开抽屉那一瞬间,我默默给自己划了一个十字架,老天保佑,不要遇上邪门的事!

抽屉里空空如也,我心里长嘘了一口气!

也睡不着了,干脆收拾东西早点离开这个地方。东摸西摸地,等到六点多才收拾完,到楼下大厅的时候,前台和他老婆邀请我一起吃早餐。拒绝不了他们的盛情款待,便坐下来一同享用了这里的早餐标配——热带水果和鸡蛋。

道谢后, 临走之际,前台拉起我的一只手,将一个神秘的东西塞进了我的手中。我打开手一看,是一枚勋章:橙白蓝条纹相间的带子上系着一枚黄铜色的圆牌,圆牌里有一张世界地图,地图周边生出两支橄榄枝紧紧怀抱着圆牌。这个牌子我认识,这是一枚专属于维和部队的勋章。

看着我一脸疑惑,前台小哥解释道:“不要瞎想,是假的!找人仿造的。每一位住店的D国 人我都会送他一枚,目的是让他记住身处C国,每天与炮火、自然灾害、瘟疫作斗争D国 维和部队!”

这枚勋章,倒是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和他的情人,其实我真的很想一转身就把它扔了,但是前台小哥的热情慷慨倒是让我很想留下它。于是,我当着他的面将它挂在了脖子上,前台小哥给我一个会心的笑容。

对了,前台小哥叫德萨,临别时,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下次过来一定还住这家店,会给我留最棒的房间。

一晚上没休息好,看来只能在飞机上补觉了。

飞机起飞前一分钟,最后一位亚洲顾客终于姗姗来迟,全机的人都在等他。看样子应该是一位士兵,穿着军绿色上衣迷彩裤子还有军靴。身材健壮肤色古铜,浑身上下弥漫着一股力量感和阳光美。

他就坐在我旁边,跟我隔着走廊相对而坐,因为装扮独特,气质出众,所以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居然觉得他的模样,似乎哪里见到过,很亲切,很熟悉。接下来便是漫长的补觉换机补觉。

很意外的是,从迈阿密换机后,我居然又和那位古铜色帅哥乘了同一辆班机,只不过这回他坐在我前面。

他的背影很强壮,身上有股特殊的迷人的气息,随身携带一个黑色大皮包,头发清爽黑亮,眉毛粗黑,鼻梁高挺。

似乎发现了我在背后偷看他,他的突然一个回眸,让我措手不及。为了缓解尴尬,他对我露出友好的笑容,一口牙齿整齐洁白。我对之回以礼貌性的微笑。

“美女,你手上这块表我见过。”他说,声音温暖和气。

“哦?在哪里见过?”我问到,被人叫美女,心里还是很乐意的。

为了方便与我交谈,他侧过了身子,说道:“在一位医生手上,只不过她那款比这个小巧一些,应该同你这一款是情侣差,你这一款是男士的吧!”

世界真是小,兜了一大圈子,居然也能碰见那个女人的熟人。这块手表是限量款,全球只出五款。我的父亲到死都戴着的手表原来是他和他情人相守的定情物,真是讽刺,为了这块手表,我还要不远千里去亲自认领,实际上该来认领的人不是我,而应该是那个女人——吴锦年。

“你好,我叫罗森。”前面那个男人伸手过来。

凡是和吴锦年交好的人估计也不是什么善类,眼前这个男人,我顿时不想与他多聊,所以我拿起眼罩,佯装很困,忽视他的自我介绍。

他倒也不生气,耸耸肩,没说什么,继续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了。

很明显,周边的乘客都注意到我们的对话了,时不时投来注目礼。

长途飞机终于结束,回到祖国怀抱的感觉真好。熟悉的机场,熟悉的D国 人,熟悉的的士。

我拖着繁重的行李,拦了一辆空的,正打算上车时,那位吴锦年的朋友罗森走了过来。

“你去哪里?现在不好拦车,我们拼一辆车可以吗?”罗森厚颜无耻地说。

我撇了他一眼,大声对的士师傅说道:“师傅,去新龙城!”

“正好我也顺路”罗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上了后座,吴锦年的朋友果真是厚颜无耻。

一路上过街走桥,师傅说:“现在的小姑娘胆儿肥,一个人也敢满世界跑,像你这么漂亮的小丫头,出门在外还是要留个心眼,小心被人哄了去!”

“是啊,有些人心怀不轨,一路跟着,是该小心点。”我回答着,故意说给后座的人听。

罗森倒也不生气,笑嘻嘻地说道:“你怎么能怪我头上呢!有个大美女在我一上飞机的时候就偷偷瞄我,虽然对于你的偷瞄行为,我能理解,毕竟帅的人走在哪里都很受欢迎,而且偷瞄我的人还是个美女。不过,我在想,我是男人,也该主动点嘛。不然以后被传出去说我被一个妞给套路了多不好听!”

得了吧你!我脸上挂着不开心,不过心里还是挺乐意他一口一个美女地叫我。毕竟很久没谈恋爱了,有这么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主动撩我,还是很耐用的。

好不容易到了小区,罗森却还没有下车的意思,我也没管他,径直付了车费扬长而去。只听得他在后面喊了一句:“你住这里?可是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回到家,我把在C国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母亲,母亲怔怔地望着父亲的骨灰盒,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跟我说:“诶……我和你父亲斗了大半辈子,他最终还是要回到咱们母女俩身边来,外面的花花草草终究是野生的,给他送不了终!”母亲年过四十,依旧优雅知性,只是父亲一走,她仿佛苍老了许多,背也不再挺得直直的。母亲才是这个世上最爱父亲的人,一个女人愿意这样不惜一切得守着他,他有什么不满足?他也狠得了这个心去伤害她!

次日,准备回医院上班去,刚出小区,便看见罗森坐在保安亭外的花坛边。奇了怪了,难不成他也住在这里?

他也看见我了,远远地便见他露出了满嘴的笑容,冲着我傻乐。

“我说过,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在哪里上班,你总得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认识你吧?”罗森笑着说道。有那么一瞬间,我被他温暖的微笑所迷惑,但那只是一瞬间,很快,我便区分了他和我敌对的阵营。

“我跟你才见一面,你是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我问。

罗森笑嘻嘻地回答“不难啊,为了认识你,我昨天跟着你上了车,发现你就在这下的车,然后往这个小区进去了。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就来这里等你,目的就是想再见你一面!”

“你不要太过分了!”我骂了一句,道:“不经过我允许就这样跟踪我,我会报警!”

“诺!可以拜托我帮你报警,我们比较熟!”罗森说完从裤兜里拿出一个证件递给我。

我拿起来一看,是个军官证。还真是个D国人民子弟兵。

“你相信first in love 吗?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想,刚回国就认识这么漂亮的女人,真是用了我毕生的好运气。所以就跟你上了一辆车,想跟你多聊几句话,下次想见你的时候我有机会能约到你!”罗森一本正经地说道。

他直白不扭捏的话让我脸红不已,长这么大,头一回被人这样夸赞彩虹屁都夸上天了,我尽量压制自己喜形于色的神情,对他不理不睬。

估计是看我脸上抑制不住的喜悦,他才继续纠缠:“我送你上班,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聊。”

也不管我愿不愿意,他便跟着我一起走了。

我停在了地铁站旁,很严肃地跟他说道:“我跟你只有一面之缘,我们不可能熟悉到能够一起搭车上班的程度。再说你有军官证也不能证明什么,我对你毫不知情,你这样继续纠缠我只会让我怀疑你对我的别有用心!”

见我不再嘻嘻哈哈,他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所以表情严肃起来,一字一句地对我说道:“我有必要很郑重地向你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罗森,军衔少校,D国 驻C国维和警察防暴队队长,目前就职于联合国C国稳定特派团,编号05369。因为在C国我的头部受过创伤,所以我没有办法记起来所有的事,不过,一旦我想起来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的!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你是我要找的那个人,你相信有种相遇是冥冥之中的吗?”

他的这番自白倒真的有点打动我,于是,我谈了一口气,把手伸向他,道:“我叫路星凡”

罗森笑着与我“握手言和”。

“你还记得吗?你说过的那位医生也有我手上这一块表这件事”我问道,我们边走边聊。

“当然记得”罗森说,“不过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当年我头部受伤,就是她替我医治,所以我对她印象很深。”

“她叫吴锦年。我这次去C国就是领我爸爸的骨灰,我爸爸为了她抛弃我和妈妈,跑去了C国,却死于一场战乱……”

“原来是这样,难怪你对的我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转变。”罗森恍然大悟,想了想,有对我说:“星凡,你知道吗?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人也不能永远只看到一面,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多面体,如果你愿意选择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她,就会得到不同的答案,事情也是一样。”

罗森的这一番话倒让我豁然开朗。我的父亲、我的母亲、吴锦年,他们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轨迹,会互相交叉也会互相平行。我是否也可以尝试着从他们的角度去思考一下问题呢?或许得到的答案就会大不一样。

“对了,你说你不记得一些事了,是怎么一回事?”我问罗森。

罗森苦笑,道:“我也不知道,只是一想就会头疼”

“你家在哪里?回国了,不去看一看?”

“是的,我是打算回去看一看的,你有兴趣陪我一起去吗?很久没回来,都快不记得路了。”罗森露出狡黠一笑。

这只老狐狸,搭讪也不知道选个高明点的手段!老套的很。不过,我想我的表情大概掩饰不了我的心情,所以口是心非地回了一句:“那要看我有没有时间咯!”

再一次见到罗森,是在三天后,上回他送我上地铁到出站口后,就搭了另一班车离去。我们聊得很愉快,他很健谈,轻松幽默,和他倒有种相见恨晚的老友感。

罗森通过电话联系了我,在我们小区等我,他邀请我去他长大的地方看一看,十分神秘的样子。

我背着包急匆匆地下了电梯,远远便看见他坐在小喷泉的旁边。他的头发永远一丝不苟,清爽干净,倒是时常穿着部队里的衣服,就那样安静地坐着,看起来即熟悉又遥远。遥远的是有些感情真的很奇怪,明明两个貌似不相关的人,偏偏能纠缠在一起。熟悉的是:我真的觉得他的笑容很温暖很亲切,仿佛上辈子是最熟悉不过的人了。

我悄悄绕到他身后,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本想吓他一跳,谁知早被他发现。

他看了我的脖子一眼,问道:“之前看你的脖子上一直挂着一块勋章,今天怎么没有戴上?”

我打开肩包,掏出那枚德萨送我的礼物给他看:“今天穿的是裙子嘛,搭配项链才好看,不过这枚勋章,我也是随身携带。”

“哦?为什么?”他问。

“一位C国首都的旅店老板送的,我觉得它很特别,很少见到有人会仿制勋章来作纪念品。”我回答到。

罗森从我手中拿起勋章,举起来前后看了看,道:“谁告诉你这是假的?勋章的制造工艺极高,一般的作坊根本无法仿制,而且你这一块,里面还掺了金,没有谁愿意花这个功夫去做一块假的勋章。好好留着,替那位获得这个荣誉的军人保管好它!”

我实在无法相信自己会有这么奇特的机遇,能够得到一块货真价实的勋章,德萨为什么会送给我?这块勋章的主人应该是谁?

罗森看出了我的疑惑,道:“C国战乱频繁,想要得到这些东西是很容易的,他们会在死去的军人胸口掏出来。说不定你认识的那个旅馆老板有收藏这些东西的兴趣,与你投缘,所以送给你了!”他的眼紧紧锁住这枚勋章,思绪飘了老远老远……

死人手中拿来的!我手心一凉,瘆得慌!不过,

“拥有这枚勋章的人,一定是个英雄!”我说道。

罗森扭头看向了我,眼里浮现一丝亮光,他将手中的勋章小心翼翼地挂上了我的脖子。勋章属于英雄,英雄的遗物也没什么可怕。

我想,他也是个士兵,属于维和部队,所以他对于部队的荣誉有特殊的感情,对于这枚勋章,也会格外关注吧!

回家后,我找到一段红绳,编了串麻花,将这枚勋章编在一起,做了个手链,套在了手上。很独特,也挺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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