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美女警察-广东一男子因赌博输钱,冒充警察强奸按摩女,微信转走嫖资2000
2023年09月24日 靓嘟嘟
案例摘要:
广东省揭阳市有一奇葩男子陈某,刚历经十年有余的徒刑生涯,仍然不务正业。这次又因赌博输掉了口袋里仅剩的最后一笔钱,不止如此,还欠下了一屁股债,苦于没有谋生的一技之长,又不想辛辛苦苦的从事体力劳动,整日幻想如何通过投机取巧偷摸发点小财。
一天,突发奇想,可以冒充警察去挣点钱。幻想着只要对人一亮出警察的身份,那还不是要多少钱,就要给多少钱。越想越美,说干就干,陈某还想着这得需要一些道具呀,以假乱真。于是就从某宝网购了假的警察服装、电棍等“道具”。
等收到这些“道具”,陈某就开始甩开膀子,准备大干一场。
陈某准备得当,还计划筹谋一番,以他多年的“不良习惯”出发,瞄准了一些灰色地带。瞅准时机,以查处卖淫嫖娼为由,假装对一男子实施处罚行为,该男子做贼心虚,竟被陈某意外得手了。
陈某通过虚构其警察身份,且可以“私了”为手段,对该男子实施了诈骗行为。陈某信心大涨,又通过同样的手段,如法炮制,继续实施了四起同样的诈骗行为,最终通过该手段诈骗获得5000元。
谁知,他尝到了甜头,竟将目光转移到了女子头上。他来到一家按摩店,又以查出卖淫嫖娼为由,假装将两女子(一陈姓女子,一刘姓女子)带回派出所询问为由,将其带离按摩店。其中陈姓女子可能意识到不对劲,察觉到陈某的不良企图,或出于其他目的。
出言询问陈某,提出是否可以达成私下协议,交出一笔钱去换取不受到相关处罚的机会。这下正合陈某心意,陈某一口答应,收下了该女子2000元钱。如约放陈姓女子离开。后用电棍对该刘姓女子进行威逼,继续将其带离现场,直到一片几乎无人踏足的荒地。
趁着月黑风高,对该女子实施强奸行为,该女子用尽全身力气,依然未能逃脱出陈某的魔爪,被陈某着手。陈某无视该女子的反抗,不管不顾,最终既遂得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发后没几天,陈某的事迹就败露了,公安民警通过蛛丝马迹,掌握了陈某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系列证据,将陈某抓捕归案。假警察遇到真警察,那自然是真警察技高一筹,陈某这个假警察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公安民警通过现场侦查、鉴定等方式,提取到陈某购买的犯罪“道具”,以及遗留的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犯罪痕迹,再加上陈某自身的供述,以及各位诸多“受害人”的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人证物证俱全。陈某最终的归宿只能是被绳之以法。
公安机关搜集到陈某的各项犯罪证据之后,依法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陈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冒充警察的身份,对受害人实施了招摇撞骗、强奸行为,严重破坏国家机关人员的公信力和社会秩序,必须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陈某的档案管理等材料显示,陈某该犯罪行为非属初犯、偶犯。陈某之前在2008年曾因抢劫罪被判处十四年的有期徒刑,于两年前2018年刚刚刑满释放。
时隔两年,又一次面临因招摇撞骗和强奸而被判处刑罚处罚的局面,真是令人唏嘘,不得不叹一句“不撞南墙不回头”啊。不知道陈某是否可能意识到,这次面临的刑罚还会将其之前的犯罪行为因素考虑在内。
因为刑法的任务在于惩恶扬善,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尤其对于屡教不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实施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特别规定了累犯制度。检察院已经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追究陈某的刑事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们要始终谨记遵纪守法,在法律规定的限度范围内就可以自由生长、吃喝玩乐,否则终将被困于方寸之地,失去宝贵的自由。
那么对于本案,在法律上应该如何看待呢?
陈某被判处刑罚十四年,为何于判处刑罚十年之后就刑满释放了呢?
有细节显示陈某于2008年因抢劫罪被判处十四年的刑罚处罚,为何十年后的2018年就刑满释放了呢?可能有不少人有此疑问。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以及《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若被告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减刑即减轻刑罚,在其因其之前的犯罪行为被判处相应刑罚之后,若其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在其刑罚执行过程中对该刑罚处罚予以一定的变动,以鼓励接受劳动改造的人从思想和行动上进步。
同时对于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进行明确说明,对于减刑作出一定的限制,否则可能会出现权利的滥用,反而不利于制度目的的实现,例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并且规定了减刑的最低时限限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在陈某案子中,若仅考虑重大立功表现,则其最低需执行的刑罚处罚为不少于七年,即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陈某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刑罚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陈某通过使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对刘姓女子实施了强奸行为,若不存在该女子属于未满十四周岁或者在公共场所,致该受害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则陈某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被判处刑罚处罚。
除此之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陈某同时触犯上述招摇撞骗罪和强奸罪,应当依《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根据陈某之犯罪行为应适用上述关于刑罚处罚的规定,同时考虑陈某是否存在自首、坦白等依《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综合考虑,依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