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嘟嘟

当前位置: 首页 >> 娱乐八卦

美女嫖男人(太离谱男子在宾馆嫖娼,竟嫖到了自己老婆,是否构成犯罪?)

2023年11月10日 靓嘟嘟

【特别声明:本文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新鲜感”大家都不陌生,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婚姻里,都需要新鲜感去维持,七年之痒是对婚姻很好的诠释。

男子和女子结婚多年,二人心知肚明,对婚姻的憧憬经过时间的敲打,现在只有不满,男子为寻求刺激去宾馆嫖娼,意想不到嫖娼对象是自己老婆,竟然给我戴绿帽,二人你一拳我一脚,宾馆老板见此不妙,立即选择报警。

那么该男子嫖娼遇到自己老婆,是否构成犯罪呢?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陈述·】——»

小强(化名)英俊潇洒,深色的眼眸,在那轮廓分明的脸上显得极为深情。

小美(化名)乖巧善良,被小强的深情打动,二人从校园到婚纱,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婚后柴米油盐的生活,褪去二人的激情,繁琐的事情不断,生活犹如一地鸡毛,原本轰轰烈烈的爱情早已被生活打败。

为了孩子二人勉强在支撑,小强在附近的工厂上班,兢兢业业,小美也没有闲着,为了家里的开销,在外面打零工维持家用。

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枯燥乏味,婚后小美一直陪着孩子睡觉,性欲得不到满足,晚上趁孩子睡着,小强饥渴难耐。

欲想和老婆缠绵一番,掀起老婆的被子,双手刚伸入老婆的睡衣内,谁知小美一脚将小强踹下被窝,大声呵斥:孩子还在呢你干什么呢?

小强听完兴致全无,自从有了孩子,小美一直不让自己碰她,一个大男人老这么憋着算怎么回事,越想越窝火。

日复一日,小强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强子,没事的话出来喝酒”,小强的发小叫他出去喝酒,心想自己也没事还不如出去嗨皮嗨皮。

小强以时间不早为由着急回家,“急着回去干嘛,小美又不让你碰”,旁边人都在哈哈大笑,“走,今天老子带你去个好地方,让你好好发泄一下”。小强起初拒绝了发小的要求,但是在发小的诱惑和软磨硬泡下,最终还是妥协了。

强子发小带他来到一家宾馆,声称这里美女如云,性感的火辣的比比皆是,别看房间简陋,但是服务到位喔。最主要的就是价值还实惠。

小强呢内心寂寞又空虚,一直得不到释放,为寻求刺激,今晚打算好好享受一番,“想要其它特殊服务也可以噢”,发小色眯眯对他说。

一位身穿黑色深v吊带连衣裙的美女进来了,身材火辣和发小的描述一致,前臀后翘,长发飘飘,挡住了半边脸。

定睛一看,正是自己已婚的老婆,小强暴跳如雷,“老子每天辛辛苦苦赚钱,你在这给我戴绿帽子,平时碰你一下都不行,感情你在这快活呢”,边说边踹。

小美不甘示弱“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你不也一样在这寻欢作乐”,即使自己反抗,奈何也扛不住小强的拳打脚踢,嘴角鲜血流出,小美蜷缩为一团,动弹不得。

宾馆老板听见声响,着急忙慌就往里走,只见小美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呻吟,吓得宾馆老板直哆嗦,立马选择报警。

«——【·以案释法·】——»

一、小强与小美是二人分别犯了什么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介绍他人卖淫的;出卖自己身体以谋取报酬的;在公共场所、单位或者居住地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都属于卖淫。

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嫖娼。

本案中小强知法犯法,明知发小会带他去什么地方,只不过嫖娼对象是自己的老婆,终止了这一行为,所以小强仍然属于嫖娼。

世上没有“后悔药”,小强事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非常羞愧,经过这么一闹,工厂以小强作风有问题,开除了他。

小美以出卖自己的身体谋取报酬,显然易见已属于卖淫行为,虽然她说他是为了自己家庭补贴家用,但是在法律面前是行不通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你所谓的借口,从而宽恕你。所以小美犯了卖淫罪。

二、强子发小和宾馆老板犯了什么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明确规定,组织、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包庇、纵容卖淫的行为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

本案中强子发小引诱,诱惑并且介绍小强去嫖娼,起初小强明确表示要回家,但是发小仍然鼓励怂恿小强继续犯罪,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符合组织卖淫罪。

另外宾馆老板违反职业道德,包庇、容留她人卖淫,以营利为目的,纵容卖淫女进行卖淫,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作为宾馆老板不遵纪守法,反而组织卖淫,为了蝇头小利不顾及后果,违反法律法规。

«——【·结语·】——»

本案中小强与小美,因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欲望,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你是为了补贴家用,从而原谅宽恕你,有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沟通,如果本案中小强和小美能及时沟通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现在人尽皆知,不仅要遭受道德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孩子家人跟着遭罪,这就要求我们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走上犯罪的道路。

作为一个成年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 友情链接
  • 合作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