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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光身子图片大全(21岁美女老师裸死宿舍,浑身淤青,大腿有白色液体,警方:意外死)

2023年11月12日 靓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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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在临丰小学的员工宿舍中,一名美女教师竟然死亡,在发现的时候,这位女教师身上不着一片布料,大腿内侧有白色液体流出。

更让人可惜的是这位美女老师仅仅21岁,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父母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到杀害女儿的凶手。

更让人吃惊的是,导致女儿死亡的凶手竟然是女儿的男朋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件介绍

这名死亡的年轻女教师叫做黄某,出生于1982年,是家里的独生女。由于黄某的父母只有黄某一个女儿,并且也这辈子也只打算要一个孩子,所以对黄某的成长十分用心。

在父母的呵护下,黄某从小便活泼开朗,善解人意,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和其他的女孩一样的是,黄某从小就喜欢唱歌,希望和电视剧中的大明星一样。

当父母知道黄某喜欢唱歌以后,便把黄某送进了学习音乐的补习班,让黄某在小的时候就打好了基础。十年如一日的学习,不仅让黄某熟能生巧,而且也打算通过音乐这个专业考大学。

由于黄某无论是学习还是音乐上都十分努力,所以在高考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去了一个好大学中学习音乐专业。而黄某在这过程中也逐渐改变自己的想法,她想要把音乐带给更多的小朋友们,就像之前的她一样,于是她便想成为一名音乐老师。

不负众望的是,在黄某毕业以后因为出色的能力,通过湘潭市临丰中学的笔试和面试,成功成为了这个学校中的一名音乐老师。这年黄某只有21岁,长相美丽声音甜美的她,很受学生们的喜爱,只要上黄老师的课便没有不认真听讲的学生。

然而在2003年2月24的早晨,刚刚立春的天气还十分寒冷,同学们正排列整齐地站在了操场上,这天是星期一,正在举行升旗仪式。

在这所学校中,他们十分注重仪式感,所以一般由校长来主持升旗仪式。可是正当校长振振有词地时候,却冲出来一名男子。

“不好了!黄老师出事了!你们快去看看啊”。这名男子大声疾呼,所有的人都被他吓了一大跳。正当他们看清的时候,却发现这名男子正是黄某的男朋友姜某。

姜某是黄某在一年前谈的男朋友,并且是一名公务员。并且他们是由校长介绍认识的,双方都比较满意下,这才展开了关系,谈起了恋爱。而老师和公务员的搭配也在当时十分吃香,这两种职业都是吃公家饭,普通老百姓都很看好。

并且姜某身为男朋友对黄某很好,经常买一些好吃的来员工宿舍看望黄某。老师们经常看到他们同进同出的场面,他们一度被认为是最甜情侣组合。

虽然说姜某并不在老师所属的员工公寓中居住,他怎么能知道黄某的情况呢?但是转念一想他们的关系既然已经这么深,所以就没有人再怀疑。

姜某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所以校长就带领着几个老师去员工宿舍查看黄某的情况。等到到达员工宿舍的时候,却发现黄某的房间的房门紧锁,任凭校长几人怎么询问都没人开门。

难不成黄老师已经陷入了昏迷无法醒来?他们几人一度认为一定要进入查看查看,要不然不会知道黄某发生了什么。于是他们便想到一些好方法,那便是从宿舍楼的楼顶,垂下一根绳子,再通过这根绳子到达黄某宿舍的窗户,从窗户中进入。

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并且这栋宿舍楼并不高,所以这个方法也不是特别危险。一不做二不休,一名体力比较好的老师便开始了自己的行动,不一会便从窗户中进了过去。

但是这名老师急匆匆地便把房门打开,大声叫着“你们快看啊”,显得十分惊慌失措。校长一行人顺着这名老师的目光看过去,这场面简直把所有人惊呆。

进入黄某的房间以后,便看到黄某直挺挺的躺在了床上。黄某的身上不仅没有盖着什么东西,并且浑身赤裸。雪白的肌肤上遍布着红色的伤痕和淤青。走近一看,黄某的腿间甚至还有白色的液体,这让他们也就明白了黄某遭遇了什么。

于是校长一行人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可是当救护车来临的时候,黄某早就没有了气息,任凭怎么抢救也无力回天了。如此年轻的这一条生命就这样逝去,让人唏嘘不已。

当黄某的父母赶过来的时候,黄某的母亲直接趴在父亲的身上痛苦,明明才21岁有着美好的未来,但是自己的女儿就这样离开,这可让他们老俩口怎么活啊。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或许只有黄某的父母知道。

在悲伤过后,黄某的父母缓过神来,发誓要找到杀害女儿的凶手,还给女儿一个公道。不用黄某的父母多说,警方也对这件事十分重视,毕竟这是发生在校园中的事情,如果不调查清楚这件事恐怕会对更多校园中的人产生威胁。

先要调查这件事,就要调查清楚犯罪嫌疑人。而无论是黄某的父母还是老师们,都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黄某的男朋友姜某。因为在看到黄某横死在床上以后,姜某并没有表现的十分悲伤,甚至都没有眼泪,这引起了众多老师的怀疑。

而黄某的父母为何会怀疑姜某呢?原因无他,女儿死的前一天,正在和自己的母亲聊天的时候,却突然被姜某叫走。说着是去参加一个聚会,热闹热闹,所以母亲嘱咐完黄某以后,便和姜某离开了。当在听到女儿的消息以后,却是女儿的死亡,不怀疑姜某还能怀疑谁呢。

于是警方便将姜某做人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在审讯的过程中,姜某出于害怕所以便将那天晚上发生的所有事都说了出来。当姜某将黄某叫出去以后,和黄某的共同好友吃了个饭,聊聊天。

在酒足饭饱以后姜某便主动提出送黄某回员工宿舍,于是黄某便跟着姜某回去了。在送黄某上楼的时候,姜某突然起了兴致,跟着黄某进入了房间。

之前姜某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一方面是为了保护黄某的名节,另一方面也是黄某不同意做这种事,但是今天却实在是忍受不住。当姜某提出这件事的时候,黄某直接拒绝了姜某。

姜某却没有像之前那样那么尊重黄某,而是有了一些粗暴的行为,打算强行和黄某发生关系。但是没想到黄某还是不从,无奈之下只好用了一些别当手段让自己爽。

可是没想到的是,黄某却表现的十分不舒服,甚至口吐白沫,期间姜某问黄某怎么回事,也被黄某回绝了。在早晨六点钟的时候姜某便离开了员工宿舍。

在开始工作的时候却迟迟没收到黄某信息的姜某,害怕黄某出了事,这才到学校里寻找黄某。

在第一次尸检结果中,黄某的处女膜并没有破裂,并且缺乏一定的证据,黄某的尸体在经过足足五次尸检过后,才定下来最终的结果,最终鉴定的结果便是黄某有潜在病理性心脏病,在姜某暴力的行为下,导致死亡,姜某将赔偿黄某的父母57399.5元。

法律分析

1. 姜某暴力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姜某在送黄某回员工宿舍的时候,突然起了兴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便想要和黄某发生性行为,但是遭到黄某的拒绝,所以对黄某开展了暴力的行为。

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故意伤害罪,姜某明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还是伤害了黄某,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黄某因为这件事触发了病理性的心脏疾病而死亡,最终他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进行赔款。

2. 姜某算违反强奸罪吗?

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姜某虽然有实施强奸罪的动机,但是在最后因黄某的反抗,他并没有实施,而是采取了另一种方式,所以他并没有违反了强奸罪,不用承担强奸罪的法律责任。

21岁的黄某年纪轻轻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父母该多么难过。而我们也不由得感叹命运弄人,或许姜某也不是故意的行为,却造成了天人两隔的结果,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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