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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任达华(从蔡天凤碎尸案重新梳理一下香港十大奇案雨夜屠夫案《羔羊医生》)

2023年11月16日 靓嘟嘟

我想大部分普通人都有拥护正义的朴素想法,因此才会有“雨夜屠夫”进监狱后被冤魂纠缠的传说。可惜啊,阳光下根本没有所谓厉鬼。正义只能靠人间维护。有一件事必须强调,香港的司法系统继承了英国“废死”的“光荣”传统,十大案件虽然残忍,但只有一个案件的凶手被判处死刑。

“雨夜屠夫”这个名字是大IP,电影《羔羊医生》《雨夜天魔》《香港奇案之吸血贵利王》,电视剧《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都取材于“雨夜屠夫”这个案子。《羔羊医生》的剧情基本遵照案件,想进一步了解案情,可以看这部由任达华主演的片子。


影视剧照

  “雨夜屠夫”是典型的变态杀手,在他眼里,杀人不是杀戮,而是完成一件又一件艺术品。这样的人最喜欢给杀人留纪念,待日后欣赏。

“雨夜屠夫”这个案件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香港,若不是“雨夜屠夫”太过自豪于自己的杀人行为,将自己的战利品——女性性器官——的特写拿去冲印,冲晒公司的员工报警,这几桩连环杀人案还不至于曝光。也就是说,系列案件的开始不是由于尸体的发现而是凶手对自己的“荣耀”过度的自豪。

  冲晒公司的员工报警后,警察拘捕了来取相片的男子林过云。随后警方在林过云的住所中搜出女性死者裸体特写照片、摄影机、凶器。更可怕的是,还有女性性器官标本。随后在林志云的带领下,警方在铜锣湾的草丛中挖出两具尸体。

林过云是典型的变态连环杀手,缺乏家庭温暖,有犯罪前科,犯罪手法越来越大胆(因为他自信自己的犯罪过程不会被打断)而且有恋物癖,喜欢收集被害人的影像甚至器官,对于他来说,强奸杀人分尸不是犯罪,反而是让他享受的艺术创作过程,所以他必须留纪念,待日后回味自己那些“壮举”。

林过云原名林国裕,又名林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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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在香港出生,他与家人的关系极差。1973年,他因强行猥亵一名女子被捕,医生为他提供了精神方面有问题的证明,他因此避免刑罚,进青山精神病院接收102天治疗后恢复自由身。1978年后他靠开出租车谋生,1980年开夜间taxi(职业和工作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为他犯罪提供了便利),1981开始对摄影发生兴趣,还加入了摄影会。其他人的摄影作品多是山光水色霓裳倩影,而他的作品技惊四座——他在1982年杀了四名女子,并用摄影机记录下自己肢解,制作标准的过程。

1982年2月3日凌晨四点,夜总会舞女陈凤兰搭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林过云将她载到自己的住所楼下,回住所取电线将陈凤兰勒死,藏尸于家中。第二天林过云用陈凤兰钱包里的五百块钱买了电锯,将死者肢解为七块,性器官用米酒做防腐处理,全程用摄影机录像。肢体用纸包好放入胶带内,晚上上班的时候抛尸于城门河里和富豪火炭桥中。

  1982年5月29日凌晨五点,夜总会的收银员陈云洁于大雨中(雨夜屠夫的由来)搭上林过云的车,林过云在半途用手铐铐住陈云洁,用电线将其勒死。林过云用柳叶刀将其肢解。将死者的双乳、性器官割出进行防腐处理,处理尸体过程全程录像。尸体其余部分用纸包好放入麻袋中,夜晚抛尸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1982年6月17日凌晨四点,夜总会的清洁工梁秀云搭林过云的出租车遇害。林过云将其肢解并录像。

  1982年7月2日晚上十一点,学生梁惠心参加完谢师宴后搭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梁惠心被杀死之前,林过云逼她戴上手铐,并与她交谈了很久。最后林过云还是用电线勒死了她。并将尸体带到住所奸尸(这是被发现的尸体中唯一被奸尸的),肢解后抛尸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案件于1983年3月3日起开审,经过二十日的审讯。4月8日,由七名男性组成的陪审团一致通过,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绞刑。当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林过云镇定如常,没有显露半点惊讶的神色。由于自1966年11月16日后,香港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1984年8月,依照惯例改判林过云终身监禁。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称为“雨夜屠夫”。

所以这个变态的连环杀手现在还活着,民众大概是不服气的,所以才有了林过云被厉鬼纠缠的传说。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推理,林过云是“经验丰富”“心理素质过硬”的连环杀手,换句话说他早就已经是惯犯;


  ①会利用自己夜班出租车司机的身份犯案,不易引起他人警觉。


  ②一般的抢劫强奸犯犯案的“初衷”并不是为了杀人,之所以会出人命是因为制服被害人下手过重。而林过云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杀了这些女人,而且杀害被害者后他还能有条不紊的奸尸肢解抛尸,说明他心理素质非常强硬,很大可能有暴力犯罪的前科,犯下的人命案绝对不止四条。从林过云的“影视资料”上看,受害者可能有十几个。但因为其他的受害者找不到尸骨无法确定身份,所以起诉他的时候只起诉了四桩杀人案。


  ③林过云杀死被害人后“精心”制作标本,“用心”拍摄影片,说明他非常享受杀人的过程。他并不强奸那些受害人,说明他不因性欲而犯案,他的兴奋点不在于性交而是在于处理尸体的过程,他“占有”女人的方式不是性行为而是收藏她们的性器官和死忙录像。说明他是恋物癖和性欲倒错。这种杀手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杀人是艺术。


  ④他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

女性独自一个人深夜回家确实非常危险,因为大部分犯罪分子也怕曝光,他们往往喜欢选择深夜落单的女性下手。这并非受害者有罪论,而是大家不能假定人人都是正人君子,和穷凶极恶的罪犯是无法讲道理的。


  从这些恐怖的性犯罪中,我们普通人更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


  为什么犯罪分子都喜欢夜总会工作人员等边缘人群?因为这些人游走在主流社会之外,失踪了也可能不会有人去报警。


  炫富,酒精,毒品,赌博,女性和小孩独自走夜路都容易招致可怕的犯罪。

如果不是冲晒公司的员工报警,这系列案件是不是永远埋葬在影片中了?为什么失踪人口那么多,警方没发现问题?


  ①凶手大多时候是选择特定人群作为犯罪对象的。


  ②没发现尸体警察就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其实失踪案真的要及时重视,一个人无缘无故失踪,凶多吉少)


  犯案不被发现会极大地助战犯罪分子的气焰,他们会确信警察都是饭桶抓不到他,还会进一步犯下更多更残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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