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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顺(扫黑除恶在行动 哈市七部门亮战果)

2023年12月11日 靓嘟嘟

6月20日,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扫黑办等7部门,围绕线索深挖、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源头治乱、固本强基等,发布专项斗争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哈市以来所取得的突出战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新闻发布会正值专项斗争承前启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节点,各新闻发布人都是各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或主要负责人,其中有3位是市委常委,如此高规格的发布阵容是哈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首次,这正表明了哈市将以中央督导为有利契机,坚决打赢打好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态度。

市纪委监委

【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78件,涉及902人,已处理482人,采取留置措施27人,移送司法机关80人。立案902人中,局级5人,县处级90人,乡科级及以下692人,村“两委”人员32人,其他人员83人。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哈市后,共新立案139件、涉及238人,留置12人。

【举措】

——突出政治引领,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性。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严惩腐败、打“伞”破“网”、行业治理统筹结合,严肃查处了市供水集团副总经理张波、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呼兰区副区长刘东、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丁顺等一批“庸伞”“警伞”“官伞”“懒伞”。坚持人民立场,组织16万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出不涉黑涉恶书面承诺,下发敦促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6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了问题。聚焦呼兰、五常、依兰等重点地区和交通运输、住建、商贸集市等重点行业领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56件。

——突出政治监督,切实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精准督责。把专项整治纳入市委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市委巡察计划和日常监督重点。

全面督导。领导班子带头包保,坚持政治、责任、问题和成效“四位一体”,推动打“伞”破“网”向纵深推进。

严肃问责。下发督办通知65份、工作提示59份、督办重点案件107件,问责领导干部184人。

——突出深挖彻查,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政策性。包案查处了香坊区陈翀,依兰县李淼、马天兵等“伞”多、“网”大的案件,目前已包案25件,同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全部包案办理。

提级查办了双城区朱凤祥、通河县赵力、延寿县韩增财等存续时间长、突破难度大的案件,目前已提级办理8起。

专案查处了“违法大货车”,五常市周广宝、蔡国栋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案件,目前已成立专案组10个。

异地交叉查办了道外区孙学江,依兰县吴成、姜朝阳等当地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目前已交叉办案5件。

——突出机制保障,健全“六项机制”。办案联动等协同联动机制;

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包保督导机制;

对每起案件深查、查透的深挖彻查机制;

对留置人员、查结案件公开的通报曝光机制;

形成深厚舆论氛围的“大宣传”机制;

反馈回访机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反馈举报人98名,提升群众满意度。

——突出标本兼治,清醒认识专项斗争的持久性。持续强化“不敢”,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深入推进“不能”,督促职能部门深化改革、整章建制,源头杜绝问题;加快实现“不想”,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

市委组织部

【成果】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截至目前,共排查清理涉黑涉恶和受过刑事处罚村“两委”成员368人。全市309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转化81个。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由2018年初的595个减少到218个。

【举措】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先后召开7次部务会、16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措施。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对2017年村“两委”换届进行全面“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把在扫黑除恶中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带头人队伍建设等内容列入年度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纳入2018年区县(市)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广泛发动群众,推动深挖细排。通过印发应知应会手册、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等方式开展工作宣传。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在“百日攻坚战”期间摸排清理村“两委”成员110人。

——落实工作举措,整顿软弱涣散。落实《关于实施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方案》,将涉黑涉恶村一并纳入软弱涣散整顿范围。明确4个方面14类具体任务和12项推进措施,实行台账化管理,销号推进。

——壮大集体经济,夯实物质保障。组织区、县(市)分年度明确空壳村摘帽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扎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倾斜。

市公安局

【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114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4个;破获各类案件16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6人。其中,进入6月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精准指导下,战果进一步扩大,新破获各类案件10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扫黑除恶的严打高压态势,推动了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3%,八类主要案件同比下降12.1%,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6.1%。

【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扫黑除恶大格局。市局“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警种、战线协同作战,1.5万名民警人人有任务的扫黑除恶大格局。市局主管领导每日进行视频调度;实行市局党委成员对分管单位“捆绑担责”;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先后抽调600余名警力,充实两级“扫黑办”;市局成立10个督导组对区县局及基层所队跟踪督办落实。

——开辟多个战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在线索摸排方面,签订“线索排查责任状”,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线索摸排,共收到黑恶线索4179条。在线索核查方面,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逐片包干,组织专业力量滚动核查、限时查结。在专案打击方面,立足打本地、打要害、打关键,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将打击锋芒直指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行业领域、危害民生福祉的黑恶犯罪。在推进“百日攻坚战”方面,抓住“查”和“打”两个关键环节,对每起案件重新梳理,向在侦黑恶案件发起集中攻坚。

——把握重点环节,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一是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64条。二是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共查扣涉案资产16.89亿元。三是坚持扫黑除恶与“乱点整治”同步推进,通过治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

市法院

【成果】

截至6月18日,全市法院一审宣判黑恶案件61件383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88人,涉恶案件53件295人。有36件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中院二审已审结33件。一审宣判“保护伞”案件8件,有5件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中院二审已全部审结。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哈市后,市法院组织3个基层法院对5件黑恶犯罪案件的40名被告人进行了全市第9次集中公开宣判。

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8人,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总计3317.5万元。判决处置扣押财产559万余元,责令188名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1446余万元给被害人。39件判决生效案件全部移送执行,执行到位资金137万余元,查封房产12套、车辆 23台,冻结财产116万余元。

【举措】

——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法院党组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两级法院院长挂帅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案件。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打击合力。组织全市集中公开宣判等,香坊区、双城区、呼兰区法院完成法庭扩建,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坚持快审重判,严惩黑恶犯罪。两级法院扫黑办和专门合议庭超常工作,快审、快判、重判黑恶案件,判决的383名犯罪分子中,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人,二十年7人,五年以上147人,没有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情况。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两级法院成立院庭长任审判长的专门合议庭,为扫黑办和刑事审判部门充实力量,表彰先进、组织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把案件办成铁案。

市检察院

【成果】

截至6月18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94件198次,批准逮捕235件782人,起诉83件509人,共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60件97条198人。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下沉哈市督导以来,共批准逮捕6件78人,起诉7件25人;通过执法办案、发动在押人员、接受群众举报挖掘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0件;对纪委监委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司法人员“保护伞”线索6件开展初查。积极参与行业治乱,制发《检察建议书》18份。

【举措】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推进。成立两级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院召开9次党组会、8次部署推进会议,开展专项督导。

——强化办案措施,确保打击有力。成立黑恶案件专办组,在全省率先采取“捕诉一体”工作模式,7名基层院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办案。

——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向省院、市委报告工作,形成《工作专报》47期、《案件专报》41期。对下制定案件审查模板和工作指导模板,对外落实“三长联席会”制度。

——严格审查把关,提高办案质效。承担全省检察机关23%的办案任务,公诉了我省首起涉黑案件。采取“七个同步”的方式,“一对一”包案把关。

——发挥检察监督作用,深挖“保护伞”。起诉“保护伞”25人,向侦查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追漏犯29人,向党委、政府、街乡镇、政法机关以及市场监管等12个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93份。

——履行新增职能,积极查办司法人员充当“保护伞”职务犯罪。受理市纪委监委移交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线索21件,全部进行初查,并在全省率先立案侦查2件11人。

市司法局

【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累计上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69条。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我省后,新摸排线索23条。经核实有价值线索48条,其中公安机关介入提审4条,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1条,协助破获案件18起,抓捕涉案嫌犯6人。在开展的“三大排查”工作中,累计摸底排查8400余次,为提供线索的25名罪犯发放奖励资金1.52万元。

【举措】

——强化政策宣传全员发动。充分运用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实现在押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干部干警职工宣传全覆盖,累计开展集中专项教育学习70次,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卡》宣传单4420余份,发放应知应会口袋书4572册。

——强化线索摸排深挖彻查。局班子成员带队多次深入监狱、戒毒所开展线索摸排督导。开展“三大排查”,即对在押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全员查,对新入监入所入矫人员开展滚动查,对转押罪犯、顽危犯、惯累犯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容留他人吸毒罪犯开展重点查,共下发调查问卷3800余份,开展个别谈话22000余人次。

——强化案件代理监督指导。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30起,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与案件庭审67起,组织900余名律师参加专项培训;选派律师深入局属监狱、戒毒所开展驻在式法律宣讲。

——强化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将46名社区矫正支队干警派驻9个主城区司法局和174个司法所协助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全市10498名人民调解员、30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292个街道(乡镇)、2687个社区(村屯)开展线索摸排。

市扫黑办

【成果】

哈市把治乱摆上与扫黑除恶同等重要的位置,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治各类突出问题187个,其中,中央督导组进驻我省后,整治突出问题36个。

在市扫黑办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治理中,共梳理近5年各行业招投标项目5万多条信息,掌握问题线索110条;“百日肃清”“清风行动”等行动共查处涉黄洗浴、旅店、出租房屋等138家,打掉各类赌博窝点325个;打击非法运输经营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违规行为1950余起,拘捕涉案嫌疑人15名,查处“疯狂大货车”303辆,罚款256万元;自然资源乱点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涉矿违法案件71件,责令停产违规生产企业10家,依法查封盗采设备6台;专项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动,共恢复耕地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举措】

——纳入专项斗争全局,统筹组织推进。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注重专项、源头、综合、系统、依法治理相结合。去年5月以来,相继开展了基层治安乱点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及区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百日排查整治,治安乱点排查整治等三大专项行动。

——聚焦重点直击顽疾,实施综合治理。由市扫黑办牵头,建立完善问题会商、情况报告、阶段通报等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将矿产资源、建筑工程、商贸集市等17类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纳入治乱重点,实行“一案一整治”。市扫黑办分别与市发改委、市金融服务局等部门牵头组织,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治理。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强化长效建设。组织公检法机关逐案倒逼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发出司法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等。着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已经制定实施《哈尔滨市查处假冒巡游出租车若干规定》《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法规,列入立法计划有9项,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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