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士(北大法学学位承载着什么?)
2024年03月07日 靓嘟嘟
来源:法新-北大法律人
一、传承北大精神者为精英
北大法学学位是指法学专业毕业的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者。本文将其简称为北大法学的“士”。获得北大法学的“士”的人有多少呢?据资料统计,截至2022年底,北大法学院毕业的“士”共计约有16785人,其中:学士(本科生)有6307人,硕士有8880人,博士有1598人。近几年来,北大法学“士”出现了硕士毕业人数超过学士人数。例如,2021届和2022届的学士毕业人数分别是156人和163人,而硕士毕业人数分别是463人和440人。
这个数字是自北大法学专业成立以来的数字。也就是说,这是历经百年历史的积累的数字。我看了之后,有些惊讶,存在于北大这所闻名于世的高等学府中的法学专业,经历百年所培养的“士”还不足1.7万人。
不足1.7万人的数据,是北大图书馆的历史统计数字,以及近年毕业生人数的统计数据,可能有些遗漏,但总体数字不差上下。再者,现实生活中的北大法学的“士”,一定是比这个数字少。这是因为,除了有些“士”已经不能见证眼下中国变迁与当下面临危难之外,还有不少人的“士”是重叠的,即一个人同时兼具多个北大法学学位。有的兼具学士和硕士学位,有的兼具硕士与博士学位,甚至兼具有北大法学学士、硕士和与博士学位。
我同届同学多位是集学士和硕士于一身。我同宿舍的四人,一人集学士和硕士于一身;一人集硕士和与博士于一身;一人集学士、硕士与博士于一身。至于学位重叠的人有多少,没有相关统计资料。从数据上看,北大法学博士全国仅有1598人,其中不少人是集学士、硕士与博士于一身,可谓是精英。但是不少人认为,北大法学学士即本科生,应当是精英,他们经过高考的“千淘万漉”的考验,才有“吹尽黄沙始到金”的成果。也有人说,不论北大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只要认同并承继北大精神,展示北大人风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士”,才算是精英。
二、法律学专业很跌宕
北大法学教育和北大成立是同步开展的。北大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也是当时中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名为北京大学。北大法学教育史有百年,但是北大法学“士”的数量不多,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与北大法律学系的演变有关。现在的北大法学院的前身是北大法律学系。我在北大就读时是法律学系。据相关资料,北大设立时候,先是开设法律课程。1904年才有“法律学门”,即法学专业。按照北大法学院网站上说,这是开中国近现代大学法律专门教育之先河。
1919年,北大设法律学系。之后,经历了三次解散。第一次发生在1927年,北大法律学系存续8年后,并入北京法政大学。2年后又恢复北大法律学系。第二次是1938年,北大法律学系存续9年,并入西南联大。1946年再次恢复北大法律学系。第三次是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并入北京政法学院。仅2年,1954年恢复北大法律学系。之后,遇到"十年"动乱,虽然北大法律学系幸免保存,但是法学教育受到严重冲击。1999年,北大法律学系更名为北大法学院。
第二,与北大早年办学的指导思想有关。北大闻名于世是从蔡元培任校长之后的事。蔡校长上任后对北大学科进行调整,主张重点办好文、理两学科,把工科划归天津北洋大学,主张停办法科。当时的学科是工、理、文、法、预五学科。但是,停办法科的申请报告没有被当时教育部采纳。这样法科虽然保存,但不是北大学科发展的重点。因此,历史上北大著名的教授多为文理科教授,例如,沈兼士先生的文字学,鲁迅的文学,胡适的文史学,顾随先生的戏曲等等。
第三,与新中国重视法学教育起步晚有关。新中国成立后,法学教育没有得到重视,反而法学人才在历次的运动中受到冲击,包括“反右”运动和“文革”运动。国家开始重视法学教育,是1979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事。大量的北大法学的“士”是生产在这个时期的。北大法学教育的名声也是由此开始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法学院)主任(院长)的有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朱苏力、张守文、潘剑锋。现任院长是郭雳。
由于历史原因,北大法学教授的名望不如北大文史哲方面有名,但是,在法学领域里也产生了不少著名的法学教授,例如,中国当代杰出的国际法学家王铁崖教授,中国现代法学先驱之一的龚祥瑞教授,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奠基人罗豪才教授等等,都是我国法学界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近年来,北大法学有一批在特定法学领域有成就的法学教授。朱苏力教授在法理学方面的研究,贺卫方教授在司法制度和法治理念上的研究,杨紫烜教授在经济法领域的研究,盛杰民教授在竞争法方面的研究,潘剑锋教授在民事诉讼法上的研究,张守文教授在税法方面的研究,都对我国法学研究和立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法学学位承载价值
尽管北大法学“士”的人数不多,但是依然属于北大法律人的主要组成。何谓北大法律人?它是指包括在北大法律系(法学院)学习过或工作过的,且接受北大“兼容并包”“自由、民主与科学”思想的人。北大法律人有其特点,也是北大法学的“士”的内心涌动价值理念。北大法学学位承载着什么呢?北大法学“士”应该有的特征是什么?我归纳为,心系天下,忧国忧民,崇尚自由,追求正义。
心系天下,忧国忧民。这是北大人的共性,也是北大法律人的特点。北大法律人热衷的话题是,国家的民主与法治,公民的人权与保障,宪法的实施与宪政的落实等等。不论是身居庙堂,还是身在江湖,他们都关心着国家的民主、法治与人权方面的进步与发展。
2019年,我参加一次北大法学院组织的在天津召开的校友会。与会的北大法律人一旦相遇,谈的是家国情怀,国家的民主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等。不论什么话题,北大法律人的批评性思维,正义性思维,程序性思维都带有一脉相承的北大老师们传授的特点。
心系天下,忧国忧民是北大精神题中应有之意。这从鲁迅为北大设计的校徽含义就可以看出来。校徽是由三个人组成,就包含有为大众服务之含义。其下面的一个人肩膀上分别扛着两个人,这就是社会担当,就是心系天下。可以说,有很多同学都是“胸中海岳梦中飞”,都有“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理想。
当然,北大法律人所心系天下,不是指“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天下,而是“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天下。不是达官贵族的天下,更不是什么“世袭”的天下,而是属于芸芸众生、普罗大众14亿人的天下。从法学上说,应当是“王在法下”,是“人权高于主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天下。
忧国忧民是法学专业使然。北大法律人关注这些问题:国体与政体的构建,国家领导人的选举与任期,行政与司法机关的产生,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以及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等,这些既是国事,也是家事。
说到忧国,很多北大人都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雄心。我想很多北大法律人也是有的。他们都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志向,都有“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精神。其中,最显著的特征是,自视甚高,“不为五斗米折腰”。北大法律人海子写的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似乎诉说着忧国的情怀。
说到忧民,这应当是法律人的本分。法律人倡导民主,重视民生,呼吁对公权力制约等等,都是忧民的具体表现。现实生活中,扰民最甚的是公权力。法律人都希望能够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但现实中往往是民众被关进笼子里。为保护民权,法律人说,“民事权利,法无禁止皆可为之,行政权利,法无授权不可为之。”当然,忧国忧民的呼吁应当在程序正义情况下进行发声。值得庆幸的是,多数的北大法律人可以守住底线,能做到“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民生说人话。”记得2018年,有一位北大博士生在网络上说了一些有违背法理的话,结果被其导师再次教育了一次。
崇尚自由,追求正义,是北大法律人应有的素养。自由是北大校园的魂。在燕园的北大人应当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北大的自由是具有传统的。历来,北大老师授课可以天马行空,学生听课可来可不来。教室的门是敞开的,不论你是否是本专业的学生,或者是外来的学生,都可以任意去听课。管理上的自由与宽松,让学生的想象力得到充分发挥。正是由于北大的自由,毛泽东才有机会在北大听课,在北大接受新思想。
说到自由,人们会想到,“不自由,毋宁死”的名言。会想到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自由是法的灵魂。法是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如果没有个人意志自由为前提,那么也就没有社会成员共同意志。自由可以分为行动自由和表达自由。如果只有行动自由,没有表达自由即言论自由的话,人就会成为尸位素餐、行尸走肉。
正义是法的内在价值的体现,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没有正义的社会,在商界是尔虞我诈,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在政界是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卖官鬻爵,大权独揽;行政管理上,对上级马首是瞻,伏首贴耳,对民众強拆強迁,恣意妄为;在司法裁决上,不服从法律,而服从上级;在法律实施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因此,文明社会视自由为灵魂,视正义为生命。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推行宪政,依靠民权管理国家,依靠制度对权力进行监督,包括权力制衡,司法独立,财产公开。这些都是民主制度所具备的要素,可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学位价值的历史渊源
北大法学学位所承载的价值,是有历史渊源的。如前所述,北大的前身是京师大学堂,它是维新变法的唯一得到保存的成果。按照胡适校长的说法,北大是维新变法的“遗腹子”。维新变法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重要的政治改革,也就是要开创新时代,就是心系天下之举。维新变法失败了,但是,“戊戌六君子”为天下人而流淌的血注入了北大体内。“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英雄豪气激励着北大人和北大法律人。
从历史看,自由之所以是北大的传统。这是因为北大通过自由宽松的管理方式,成就了北大闻名于世。北大前身的京师大学堂,是皇家学府,是一座封建意识,官僚气息十分浓重的学府。“面对这样的局面,蔡先生从提倡思想自由出发,举办学术讲座,组织学术团体,例如新闻研究会、哲学研究会等,他亲自担任新闻研究会会长。他还邀请李大钊和著名的新闻界人士进行演讲。”这样改变了北大的学风。北大哲学系前辈张申府教授如是说。张申府教授还是周恩来的入党介绍人。
同时,蔡元培校长倡导兼容并包,铸就了北大精神。蔡元培校长就任北大时,已经是民国时期。但是,他宽容对待留着长辫子的辜鸿铭在北大讲台上授课。正是蔡元培校长的思想自由和兼容并包的举措,改变了北大的风气,也才有了李大钊、陈独秀的新思想和新青年,才有了震惊世界的“五四”爱国运动。
借鉴北大历史经验,对高校的管理,不能一味从严。教育管理上过于严苛只会扼杀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这个原理也适用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比较我当年在校就读,似乎近年的北大,其实施比较严格的管理,北大原有的精神正面临退化。2020年的某一天,北大图书馆前的狮子的雄性标志被切割,这是不是也表明,北大昔日独占高等学府霸主地位可能不存在了。这是值得所有北大人深思的。
本文把取得北大法学学位的人简称为“士”,因为“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比较高的地位。历史上的“士农工商”就体现其社会地位,其中的“士”指的是大学士。春秋之后,“士”是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同时,作为北大法学的“士”,作为北大法律人,可以学习历史上有关的“士”的风范,风骨似春秋董狐,勇气学燕国荆轲,清高像东晋贤士,智慧胜汉代张良,洒脱比唐朝李白,志向超民国逸仙。
2020年,抗击疫情依然进行着,和多数人一样,宅在家中,空闲之余,想着曾经给了我思想启迪的北大法学教育,思考着我国未来法治建设的路应当是如何延伸。以上仅是个人见解,对北大法学学位承载价值的解读可能不确切,敬请同学、校友们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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