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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女性-法治日报:妇科男医生晒女患者私密照,患者隐私岂容“放浪形骸”

2024年04月19日 靓嘟嘟 浏览量:

“上班绝对严肃,下班放浪形骸。”

这是江苏昆山一妇科男医生在社交平台上展示的“上班与下班的割裂人生”。让人震惊的是这句话下面的配图,一张是该男医生的自拍照,另一张竟是女患者接受治疗时并未打码的私密部位照片。

该配图及留言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不适。目前,涉事医生已暂停执业,相关部门正启动调查。

从配文上看,该医生似乎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满意且自信。然而,就是这张他用来炫耀自己“上班绝对严肃”的照片,赤裸裸地暴露了其职业素养的缺乏、职业道德的低下和对患者的极不尊重。一张毫无保护性未经处理的女性患者隐私图,竟被公开放到社交平台上“展示”,这恐怕不是“无意”“不小心”可以解释的。还需追问的是,照片是谁拍摄的?是否还拍有其他患者隐私的照片?相关部门不妨深入查一查。

随意发布患者隐私照,不仅是职业道德的问题,更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是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医师法中也明确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作为医生,应当严格依照医师法执业,规范自身言行,树立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医护人员泄露患者隐私不仅会对患者的心理和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更要承担法律责任。律师指出,通过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该医生已经违反了医师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其中,医师法明确,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至于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还要看其公开的隐私照片是否透露了具体患者的身份信息。

生活中,患者向医护人员让渡部分隐私,是病情需要,也是对白衣天使职业素养的信任。越是如此,医护从业者越应该保护好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患者,常怀敬畏,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疗部门也要有所警示,加强患者医疗信息保密制度建设,强化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护人员法律意识。

还是那句话,工作有上下班,但遵守医德、保护患者隐私却不分上下班。下班后的生活可以多姿多彩,但医患关系不可任性“割裂”,患者隐私更不容“放浪形骸”!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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