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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纵容自媒体传谣,平台将被查处公安部建议这样举报——

2024年04月22日 靓嘟嘟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针对当前一些网站平台未有效管控网络谣言信息,甚至为了流量和热度而纵容谣言传播,对网络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7月21日公安部网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公安部依法整治查处不尽责的网站平台,并建议网民坚持“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并举报线索。

据介绍,网络谣言滋生主要有四方面因素: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蓄意制造热点、爆点舆情,从而达到吸粉引流、增加广告收入、赚取平台补贴,甚至直播带货的目的;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进行引流牟利、实施敲诈勒索;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影响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形成误导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个别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言论大量传播扩散。

为此,公安机关综合采用多种监管执法措施,督促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与大型网站平台联合发出“拒绝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环境”倡议书,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治理网络谣言的良好氛围。

二是集中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持续压实网站平台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谣言信息清理工作,督导网站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用户实名管理等制度,从源头堵塞网络谣言传播风险,累计组织签订责任书2180份,开展网站平台监督检查5896家(次),约谈企业652家,责令限期整改323家(次)。

三是持续加强案件线索核查和“一案双查”力度,依法查处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等问题突出的网站平台,及时消除一批网上安全隐患。

关于网民面对网络谣言极易传播的现状,有关负责人建议广大网民朋友坚持做到“三不”,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加强自我防范。

具体来说,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对网络谣言做到不相信、不传播;坚持理智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从对自己言行负责的角度,规范网上行为。

同时提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还涉嫌触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等犯罪。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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