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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股票-8连板我乐家居创历史新高后跳水,股价狂飙背后股东“清仓式”减持,公司收监管函:涉嫌违规

2024年04月22日 靓嘟嘟

金融界9月7日消息 今日8连板个股我乐家居高开近3%,盘初冲高一度涨超7%,创历史新高。我乐家居的“走妖”,也带动A股家居行业相关个股的大涨,爱丽家居、亚振家居等纷纷涨停。目前我乐家居股价跳水回落,涨约3%。

值得关注的是,9月6日晚间,我乐家居在《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中披露:截至9月6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连续8个交易日涨停,8日累计涨幅达114%,公司市值由24亿元飙涨至51亿元。在公告中,我乐家居表示,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在6 月 30 日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女士、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2244.04万股份,持股比例为7.11%。而截至9月6日收盘,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低于0.01%。总结来看,于范易等人在过去约两个月的时间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清仓式减持后”又买入了4200股。

随后上交所下发监管函表示,上市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要求公司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

值得关注的是,在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根据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此后,上市公司纷纷发布重要股东终止减持的公告,其中不乏行业龙头公司。

不过我乐家居的违规减持并非新规后的首例“踩红线”事件。

8月30日东方时尚公告称,控股股东在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持有的340万股公司股份。

在股价深度破发的情况下,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仍大举减持涉嫌违规。

对此,东方时尚在彼时的公告中解释道,以上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相关要求,主要系投资公司对相关要求理解不准确。控股股东在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后,立即停止了减持,并对投资者深表歉意。 投资公司承诺,将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已减持的 3,400,000 股,并在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股东的权益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

一周后,事件最新进展来了。最新公告显示,东方时尚控股股东表示,将通过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东方时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9月6日盘后,东方时尚公告显示,东方时尚收到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的通知函:投资公司 2023年8月30日公告承诺的“尽快购回已减持的 3,400,000 股”,将通过自筹资金于2023年9月15日前购回此部分减持的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将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9月6日晚间,东方时尚公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东方时尚于9月6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3〕189 号),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东方时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北京监管局要求东方时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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